篇章主題~從作者設問,再解答問題並進一步分析,描述觀點會註明法條出處,因許多法令已改變,故此書略讀。
「心得:篇章主題~從作者設問,再解答問題並進一步分析,描述觀點會註明法條出處,因許多法令已改變,故此書略讀。」
1.一大篇章談耕地與基地的租賃
2.一大篇章說土地所有權相鄰關係~侵占、鄰損、排水、用水、林地通行通過、侵入、越界問題
3.一大篇章講地役權、地上權、典權。
4.典權(不得超過30年),支付典價,佔有別人的不動產加以使用收益,而不動產將來可以用和典價同額的金錢,贖回該不動產。典價,就是取得典權,使用收益別人不動產的對價。…..不知現在還有嗎?
5.地役權,以他人土地,提供給自己土地便宜之用的權利,如以他人的建築物供自己土地便宜之用,並不在地役權的範圍之內。其供便宜的土地,稱為”供役地”,其受便宜的土地,稱為”需役地”。地役權是屬於兩個不同人所有的兩土地間的關係。地役權有從屬性。
山山沐榆感想筆記@692
作者:藍秀璋
1987年1月初版
1990年5月五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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