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中提及早期不動產的各種陷阱,但現在透過履約保證以及消基會不斷的提醒,加上合法房仲之間互相要求,相關案件已經大量減少
「心得:書中提及早期不動產的各種陷阱,但現在透過履約保證以及消基會不斷的提醒,加上合法房仲之間互相要求,相關案件已經大量減少。」
- 商場投資陷阱,許多採類似不動產證券化的持分買賣,為壓低價格向投資人募集資金,以行銷包裝手法,強調低總價,保證12%投資報酬續,包租六年後購買人是否續租
- 因無法整合眾人意見極易失敗:財神酒店、芝麻百貨、獅子林、金雞廣場、中港巨星、宏總百貨、歐洲共同仕場—-此皆為民國85年前的案子,在現今較常看到的是整棟套房酒店式管理,強調包租回本快,至於是否如實,看看新聞見人見智吧!
山山沐榆感想筆記@0172
民85年9月
作者:李國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