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名:房地產法律談續(五)篇 ~投資權益
最後篇章是房地產經營策略篇,李律師對當時錯誤的打房政策,引起股房崩盤提供見解。這本書像是法律人寫給法律人的書,內文都是法條判例和解釋函,契約實務和見解,整本有看沒有懂,僅記錄有興趣的部分。



「心得:最後篇章是房地產經營策略篇,李律師對當時錯誤的打房政策,引起股房崩盤提供見解。這本書像是法律人寫給法律人的書,內文都是法條判例和解釋函,契約實務和見解,整本有看沒有懂,僅記錄有興趣的部分。」

1.民59、62、67、69年單純的金融打壓,均無法脫離以緊縮銀行信用、提高利率、降低貨幣供給等金融層面打壓,無法有效解決房地產問題或住宅問題,其最大的錯誤,在於把房價當作物價的一環處理,抑制無疑是醞釀下一波的資金氾濫。相反的,房地飆漲與住宅問題,除了金融,更涵蓋到內政(人口土地住宅政策)、外交(國外投資)、國防(動員戡亂期給予公告管制的禁建限建規定)、財政(賦稅、住宅貸款與財稅資訊)、經濟(物價管制、建材房價管制)等

2.無殼蝸牛應有的購屋術~累積到自備款後,不應猶豫要快速下手購屋,千萬不要相信房地產會跌,因為土地資源無法增加

3.民79年3月12~14日舉行全國土地問題會議,雖達成38項共識,仍然不免於以金融租稅政策打壓房價的結論,令人遺憾,租稅問題的嚴重性,足以引發革命。其後效應從民79年5月份房地產市場極度低迷、股市練續暴跌至加權指數腰斬之際,逼得行政院經建會不得不拿出兩千億元加速推動公共建設以刺激經濟,以及中央銀行連續”喊話”不會坐視股市暴跌與房地產低迷及調整低利率等金融政策。

4.趕不上就把牠打死,房地產市場面對一連串打壓(美名為平抑措施),應驗經建會主委錢復豪語:一年半後讓房地產跌價。房地產崩跌後,除了造成百業蕭條,社會大眾的一般投資人成為最大受害者,無人是受益者,而高喊房價不合理的無殼蝸牛,更無法在房地產極度低迷的時段覓得合適房屋。

5.認為房市七年一輪回是傳說(真知灼見,其後低迷10年漲至今),指民76年初台北市安和路中古屋市價1坪8萬,當時視為瘋狂,時至79年9月安和路中古屋仍為當時的數倍,在以仁愛路延吉街口的”天廈”為例,民76年初每坪18萬,被視為天廈天價,其後台北市房屋屢創新高。

6.房地產價格挫跌後,租屋市場反成熱絡,租金節節上漲,有朝一日資金充裕利率降低,租屋者受不了高租金,將成為房地產景氣翻醒的助力

7房地產景氣低迷時刻,龍祥機構於民79年10月20日破產,龍祥偏好房地產投資而有大量房產

8.押租金的意義在於物的擔保。

9.不定期租賃和不確定期限租賃不同,租賃契約期限是二十年。

10.出租人同意轉租與約定找人續租並不相同

山山沐榆感想筆記@590
1991年11月
作者: 李永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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