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名:房地產法律談續(一)篇
此書描述民78~79年房地產市況,非常重要。作者主張,善用法律保障不動產,我則是傾向善用銀行債權保障不動產,配合公共app免費資源(例如地政異動即時通),再結合法律相關知識。這本像教科書。



「心得:此書描述民78~79年房地產市況,非常重要。作者主張,善用法律保障不動產,我則是傾向善用銀行債權保障不動產,配合公共app免費資源(例如地政異動即時通),再結合法律相關知識。這本像教科書。」

  1. 要小心參與不動產有限合夥投資(30年前就有私募投資基金了)
    2.當時台灣對海外不動產日益興趣,紛紛出現仲介公司投資顧問公司,刊登美加澳墨的不動產投資廣告,並有計畫舉辦海外不動產說明會。因為台幣升值,國外利息較高,及美元貶值引起美國國內通貨膨脹因素。
    3.預告陰宅不動產,將出現過世者和活人爭地
  2. 高爾夫球證有兩種,一是加入股東,一為使用契約。本書有一篇章,談及當時法令規範
    5.當時公寓法尚未出現,房地產仲介管理條例仍處於草案。
    6.央行又於民78年2月28日宣布,自三月一日起實施”緊縮房地貸款信用選擇性”措施(應是第二次),引起房地產市場恐慌
    7.台灣自民國76-77年房地產飆漲,加上經濟自由化和國際化影響,台灣漸漸進入高房價,可供建築的土地有限,地主惜售,開始出現地上權
    8.當時已在討論都市更新、國宅政策、區段徵收,現在是談危老建築、合宜住宅、土地重劃區,換湯不換藥。

山山沐榆感想筆記@589
1990年2月20日
作者: 李永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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