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版修訂部分法規,順便看看寫筆記,我是傾向有孫子再談小孩的贈與繼承。

「心得:再版修訂部分法規,順便看看寫筆記,我是傾向有孫子再談小孩的贈與繼承。」

1.分次贈與可以避免被課徵贈與稅,但考量分次,每次都要付萬元代書費,因贈與不動產取得的價值跟成本可能很低,轉賣獲利雖高,但房地合一稅就會變得很重。如以合約買賣過戶,不得低於公告現值,以免被國稅局認定為價買賣真贈與。

2.農地和道路用地,可不算在遺產總額裡。

3.遺產是不動產,其貸款餘額可扣除,但要有相關證明

4.台灣民俗屬於東方文化,但是繼承法律卻是歐美西方精神,過早把財產贈與轉給子女會有風險(配偶與第一順位繼承人同為繼承時,與其他繼承人均分),假設提早把財產贈與給下一代,下一代結婚後沒有小孩,萬一提前發生繼承,那配偶拿一半,父母是第二順位繼承。

2020版的筆記:https://www.facebook.com/clndkimo/posts/pfbid02Ey1fEGyiNzyNai2QJZRveFfXRCkUc4j4qbEDGo3ydQVzsWbjdsgM4FZrmq7oKNi7l

山山沐榆感想筆記@670
出版日期:2023年8月31日 
作者: 許哲瑝
相關連結:https://www.kingstone.com.tw/basic/2015540115136/?lid=search&actid=WISE&kw=%E5%BE%9E%E8%B2%B7%E8%B3%A3%E5%88%B0%E7%B9%BC%E6%89%BF%E7%9A%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