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提到用稅法負擔轉到土地,我認為應該沒效果。台灣社會房產狀況也類似,只是較多元化罷了,談到很多香港專有的房地產制度,本人在此略讀。看其手法,思考自己的做法,該如何勝出並閃避可能的威脅。
「心得:作者提到用稅法負擔轉到土地,我認為應該沒效果。台灣社會房產狀況也類似,只是較多元化罷了,談到很多香港專有的房地產制度,本人在此略讀。看其手法,思考自己的做法,該如何勝出並閃避可能的威脅。」
- 香港的過往,可探知台灣房地產的可能。
- 2010年3月香港立院強行通過50年或以上樓宇強制拍賣門檻由九成業權降至八成。
- 香港政府在房市低迷時削減土地供應,以振興疲弱的市場,以維護高地價政策的武器,勾地表制度取代定期公開土地拍賣,變相把控制權拱手讓給龍頭地產商。
- 內地人購買物業的資金直接落在大地產商口袋,店舖租金上升,自然對物價產生連鎖反應,導致價格惡性極升,市民不得不承擔高昂生活成本。
- 2010/3,六大地產商董事在各法定及咨詢組織擔任54個職位,權力交疊。
- 權貴的附庸和市場的信徒居然以”市場會自我調節”為由,阻止種種保護和關懷弱勢的政策和措施上馬。
- 樓市暴跌,中產階級飽受其苦,大地產商的盈利能力卻荒謬。
- 地產六大家族–李嘉誠家族(家族成員曾到台中虛晃一招)、郭氏家族、李兆基家族、鄭氏家族、吳氏及包氏家族、嘉道理家族。
- 財團門檻:
a.理想的資產負債表,
b.持有低成本的土地儲備,
c.項目管理及市場營銷的專業知識。 - 新封建制度,香港資本主義社會,土地也等於權力,猶如舊封建的地主,普通市民之於財團,和卑微社會階層之於貴族。
- 大同小異,依著香港最珍貴的自然資源–土地致富,香港實力雄厚的企業,都是地主及地產商,不是以物業為核心就是當副業。
- 亞洲貨幣危機,樓市下滑數家中型地產商陷入困境瀕臨破產,對大型地產商卻是好消息,因為其市場主導地位更形穩固,卻敲響自由市場的喪鐘,當時三成首期七成銀行按揭(作者視為借貸比例高),後觸發樓市暴跌價格狂瀉三成2003物業價格自1997高峰下跌65%,中產階級破產失業,大地產商只需撇帳獲利無損,對財團而言營利從異常回落到沒有那麼不正常。
- 大地產商大量累積農地是成功的策略,即使政府停賣土地數年,也不會缺乏可開發土地。財團除高價出售單位獲利,也向旗下大小商戶收取租金,同時支付與營業額掛鉤的租金,榨取收益,其物業也包含物業管理服務,其垂直一體化美其名售後服務,實則永久控制單位業主,屋苑管理費相當月租13-15%。
- 對零售業而言,店舖租金佔經常開支中的大部分,經濟繁榮大部分營利以營業額租金的方式付給業主,不景氣時,業主仍收基本租金,業主分享租戶營利卻不會承擔損失。
- 人口稠密人流高的購物中心,一直是地產財團的生財工具,店鋪位置優越零售業成功要素,往往掌握在業主而不是零售商,所以在被迫支付溢價下要保持營利,只要將額外成本轉嫁給消費者,成空間壟斷最終受害者。
- 從資產負債表得知,經濟衰退時租金收益是財團的救命鎖。
- 並不是置業購入單位就和地產商無財物交疊–物業管理費仍要繳。
- 善轉嫁,香港人生活一切都需支付給地產商。
- 超市由百佳和惠康主導,共佔七成寡頭壟斷。
- 香港政府每年只50公頃土地出售。
- 無限期擱置興建居屋(政府蓋較便宜),使政府與地產商沒有直接競爭,使首購失去購買較便宜新居屋的機會,被迫購買二手屋,活絡了二手市場,有助於讓易手市場回復生機。
- 中產財富過眼雲煙,快速轉手豪宅,受地產商暗示炒家調高下一批售價手法影響,參與炒賣終至套牢。
- 土地壟斷為各種壟斷之母,是一種恆久的壟斷。
山山沐榆感想筆記@0286
出版日期:2010年9月25日
作者: 潘慧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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