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一般談租賃的書籍活潑多了,結合近日時事公益出租人和包租代管等議題。
「心得:比一般談租賃的書籍活潑多了,結合近日時事公益出租人和包租代管等議題。」
- 提到政府因為張淑晶事件,才意識到原來房客是弱勢。
- 房客在有告知的狀況下提前搬離,如有提前搬離條款就按其條款
- ,若無房東頂多沒收一個月的租金做賠償。
- 新規定租賃期間最少要租滿30天,契約才成立,可當月租屋。
- 大一新生19歲雖未成年,但租房是日常生活所必需之事物,租賃契約仍是有效,法定代理人不可事後反對孩子在外租屋。
- 並無規定轉租是違法行為,只是針對不遵守相關規定的人,法律會加以懲戒,並不會否定整份契約。轉租賠償可分兩面向:1.合法轉租(契約允許):房客損毀,房東向二房東求償,二房東向房客求償
- 依民法432、433、444條。2.違法轉租(違約):因房東和房客無租約關係,可依民法184條和432、433條,向二房東和房客分別求償。
- 包租代管一次只能簽3年約,可將住宅出租給政府或行政法人委託的業者,使其成為二房東,想3稅5費優惠:所得稅可減60%每月免稅額1.5萬、房屋稅1.2%、地價稅2%、公證費補貼3000、修繕費每屋每年10000、居家安全保險費3500、仲介費和包租代管費由政府直接補貼業者。還可省廣告費、等租屋糾紛問題。
山山沐榆感想筆記@0358
2021年5月15日
作者: 賣厝阿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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