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該知道的住屋權利


「心得:整本書列出保障自身權益的重點,利用案例分享,加上法院判決結果,探討需要注意的細節,每小節後面有律師小學堂強調重點。」
1.作者成書時,台北購屋痛苦指數~房價所得比為14,台灣平均值是9。
2.瑕疵擔保主張,是買方的保護傘,必須要看清楚。瑕疵種類多元,從凶宅、海砂屋、漏水屋、到日照權和鄰地通行權都是。
3.房子若有危及使用效能或無法以五官、手去感受的瑕疵,賣方屋主就無法用”現況點交”去免除自己的瑕疵告知責任。
4.住戶規約如要求,後手住戶要承擔前手住戶的管理費積欠,將被視為職權濫用,法院認為無效
5.法院認定,住戶有義務容忍他住戶進入房屋進行必要的修繕和維護。
6.讀第三次,不列入累計
山山沐榆感想筆記@
作者: 張建鳴/ 莊佳樺
2014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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