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建築: 買賣.查報.拆除.違章屋主解套術


「心得:不碰違章建築就不擔心,後半本是法令導讀。」
1.老舊房屋~民國35年10月1日以前。既存違建(暫緩拆除)~民國53年1月1日至83年12月31日。新違建(比對航照圖)~84年1月1日。
2.遭到拆除機率最高的是新違建,其次才是既存違建。違建發生位置前2名是屋頂及陽台
3.全國建築資訊管理系統https://cloudbm.cpami.gov.tw/CPTL/,裡面有違建通報
4.臺中市政府都市發展局https://www.ud.taichung.gov.tw/29109/Lpsimplelist也有通報流程
5.當被通報違建(台北市)的處理方式,先連絡市府”違建科”確認是否有補救或自行改善的機會,並向查報隊提出陳情爭取變更或撤銷處分的機會,如需拆除,在拆除完畢後知會查報隊前去複查。
6.陳情訴願途徑程序:收到處分書>遞交陳情書>重新審查員處分>有or無疑義>處分機關函覆陳情人>陳情人依結果辦理後續事宜
7.十大違建疑慮解析:屋頂平台設置構造物、雨遮、一樓戶占用防火巷、陽台加貼窗、屋頂設空調、屋頂加圍籬、陽台外推、空地加圍籬、任意室內裝修
山山沐榆感想筆記@714
作者: 詹氏書局
2014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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