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錯誤的土地政策,視將走入「擁有財富即是罪惡,持有土地就是投機」的極端偏激的主觀性正義時代(唉!二十年間就有此遠見,奈何。)。批評,當初的政府,誤把處罰當規則(利用金融手段打擊土地市場),結果會發展成超級顢頇的政府(壞人捉不到),和百業皆廢的社會(沒有產業可以健全發展)。馮先勉博是很早之前出的書,看起來像是論文。
「心得:我國錯誤的土地政策,視將走入「擁有財富即是罪惡,持有土地就是投機」的極端偏激的主觀性正義時代(唉!二十年間就有此遠見,奈何。)。批評,當初的政府,誤把處罰當規則(利用金融手段打擊土地市場),結果會發展成超級顢頇的政府(壞人捉不到),和百業皆廢的社會(沒有產業可以健全發展)。馮先勉博是很早之前出的書,看起來像是論文。」
- 與倫理相關的問題,才能用表決,科學的事務要用科學處理,而房地產是科學,卻淪為投票,終致亂象。
- 將土地視為”私有財產”,並加以尊重,會造成嚴重貧富不均的問題,在歐美的歷史上,更造成社會越進步,人民越貧窮,同時也威脅政治安定。“供需失調”只是現象,不是主因,真正的原因是投機有利可圖(股市狂飆就課徵證所稅是錯誤的)。
- 如果忽略土地的”稀少性”,放任土地私有,而任由市場供需關係決定期價格,必會為社會帶來災難。
- 台灣僅學到資本主義的皮毛(大多是地廣人稀的美國經驗),將都市土地管理成一種商品,其具體反映在:持有成本低、移轉賦稅不高、無法迫使土地開發與利用、照價收買不敢實施、不敢執行空地懲罰措施…….等等。如此供給減少,地價起有不漲焉。
- 孫中山思想中,漲價歸公的價,指的是土地的價值,以租金為基礎,應為漲租歸公。
- 而台灣制訂土地法,卻把價解釋為土地的價格,所有投機炒作的問題,都出於此。一般來說,土地的價格,是以租金除以利率為基礎,所以租金不漲,價格不起。
- 而台灣卻在土地價格移轉時課稅,發揮不了作用反而助漲,給予土地投機的機會。
- (當時)市場傳聞,有國外財團利用人頭,大量收購我國不動產。
- 我國土地政策是希望人民好好利用稀少的土地,而不是佔有投機。
- 高移轉成本會閉鎖市場,市場閉鎖不代表沒有投機,也不代表價格會降低,只是會犧牲掉經營通路的業者,再來就是鼓勵人民逃稅(房地合一稅將帶來此災難)。
山山沐榆感想筆記@0435
1992年8月1日
作者: 馮先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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