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名:都市更新漫談~老屋改建的生死劫
103年仍在談都市更新,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條例是在106.5.10才三讀實施。此書出版前文林苑釘子戶戲劇性落幕,抗爭的結果改變都更審議強調基地必須完整方正的堅持,爾後才有危老建築法令通過,110年的今天,文林苑已是4年屋。過度強調公共利益,是一種政治迷思。本書後附主要分區容積標準、容積移轉值和獎勵計算表,有簡略介紹流程。

「心得:103年仍在談都市更新,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條例是在106.5.10才三讀實施。此書出版前文林苑釘子戶戲劇性落幕,抗爭的結果改變都更審議強調基地必須完整方正的堅持,爾後才有危老建築法令通過,110年的今天,文林苑已是4年屋。過度強調公共利益,是一種政治迷思。本書後附主要分區容積標準、容積移轉值和獎勵計算表,有簡略介紹流程。」

  1. 內政部都更法令自1996通過,台北市到2010/5取得建築執照只21件,2016年以前,全台灣平均每年成功推動的都更,僅約40案。
  2. 危老建築申請方面,至2021/9內政部統計,全國22總受理2286件、核准1783案,有87%集中在六都,台北744新北448台中431台南170高雄114桃園104。
  3. 老屋好似黃金,處理好能帶來財富,不當則是糞土一文不值。老舊房屋防災能力不足,廣義的公共利益才能符合當前需求。
  4. 都更整合極為困難,因為冠上社會公益的帽子,使程序障礙多且審議時間長,官員專家學者總以局外人的心態去審議,釘子戶多不確性高,導致實施者和住戶互信低,繁瑣耗時。當時都更案都是建商的外圍組織,整合住戶後將案子轉賣給執行者,再從中獲取利潤。因採取多數決式民主,反都更人士社運團體運用此論點,推出反圈地炒房反強徵強拆的訴求,易陷入反公地悲劇。
  5. 都更後,為求更高的房價利潤,往往打造成豪宅,代價是生活成本變高,付不起豪宅管理費,原住戶無力負擔被迫遷出。許多都更實際是以私併公或是無人居住的荒地,借都更提高容積率獎勵。作者認為,不限制面積規模才是解藥。
  6. 都更五大困難:居民整合高難度、公務員卸責讓民眾失去信心、媒體訊息紊亂誤導(誤認舊屋能獲利數倍)、主政者缺乏實務流於空談、民粹高漲社運推波助瀾。
  7. 都更成功五關鍵:土地容積率約高越好、容積率未用完越有利、更新區域戶數越少越易整合、區域內有大片空地、老舊屋多住人少。
  8. 四大障礙:整合困難、違建問題、一樓和頂樓價值認知、中繼住宅補貼。
  9. 易改建條件:位於精華或高房價地區、一樓無黃金店面三樓以下、臨主要道路少危章戶產權易整合。
  10. 倫敦金絲雀碼頭是全世界最大都更區,從失敗到再起,自1980已展開,期間遇歐洲經濟不景氣成為失敗象徵,直到倫敦不動產回溫、朱比力線地鐵捷運延伸、政府持續推動國際人才引進、2007開發案完工2/3時國際金融紛紛進駐後才成都更代表作,現在大樓100%營運出租。
  11. 香港2001成立市區重建局,取代殖民時期的土地開發公司,由政府注資成立,董事均由行政長官委任,僅受諮詢免受政府監督問責,有權無責完全自主,但過度重視經濟利益,無還利於民機制,原重建區居民遷離後,難在原區找到同面積的住房或店舖,連更小面積的中古屋也找不到,而更廉價的老舊住宅往往是下一個重建標的,重建局重建項目一概保密,經項目公告和人口凍結後,僅給住戶一年時間接受收購件易,否則將用收回土地條例由市建局強制購回,提出的賠償,對於住戶安置完全不夠用,挑戰香港特區基本法保障財產權的精神,主要玩家是地產商和是建局,依”收回土地條例”每個項目都是全盤重整,發展潛力和獲利暴增,灣仔變天成豪宅代名詞,更新了建築物,對於城市人口類型也出現劇烈的汰換更新。
  12. 韓國都市再開發制度和台灣很像,大致分為再開發、再建築、NewTown再開發,經更新的地區,原屋主仍居住再原區域的比例只有20%,成功搬回的租戶只有12.3%,原因是環境改善了,房價租金也上漲,原居民只能離開~龍山事件。

山山沐榆感想筆記@524
2014年7月31日
作者: 胡偉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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